據報道,上海市計劃在7月18日就居民管道燃氣價格召開聽證會,居民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將從現行的2.5元調整為3.02元,上調0.52元,調整幅度約為20.8%;階梯氣價將同步實施。上海上調天然氣價格的理由是,居民燃氣自2008年以來多年未調整,受氣源結構和上游氣價變化影響,目前上海市居民天然氣綜合門站價相比上一輪調價時對應的門站價格漲幅已達37%,導致上海燃氣公司近三年連續虧損。
這里說到了門站價,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2013年發布的《關于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門站價格是指國產陸上或進口管道天然氣的供應商與下游購買方在天然氣所有權交接點的價格。根據發改委的這份文件,門站價格為政府指導價,實行最高上限價格管理;而門站價格以下的銷售價格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簡單點說,門站價就是銷售企業向供應企業購買天然氣的價格,這個價格由國家發改委確定;銷售企業再以此為基礎,確定向居民銷售燃氣的價格,這個價格由省一級確定。
國家發改委確定的各省份最高門站價格各不相同,位于西氣東輸起點的省份價格低,而位于西氣東輸末端的省份價格高。每個城市的居民天然氣價格自然也都不同,西寧、蘭州、西安比較便宜,分別為每立方米1.47元、1.70元和1.98元;廣州較高,為每立方米3.45元;南京、北京居中,分別為每立方米2.2元、2.28元。
上海的門站價格與江蘇差不多,但它現行的居民天然氣價格比南京高,如果按照方案上調,價格將比南京高出近40%。為了理解其中的原因,我們需要看到,上海在門站價之前加了一個“綜合”。國家發改委所說的門站價格是指管道天然氣的價格,而上海的天然氣來源不只是通過管道,還有用輪船運來的進口液化天然氣(LNG)。輪船運來的進口LNG比管道送來的國產天然氣和進口天然氣貴,上海由于氣源結構變化、進口LNG的比例提高,所以,其“綜合”門站價(即燃氣公司的平均進價)上升,高于周邊城市。
可見,門站價格的指導作用在一些地方的實踐中并不如預期。確定門站價格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成本加成法,由天然氣出廠價格加管道運輸價格組成;另一種是市場價值法,根據可替代天然氣的燃料油與液化石油氣的市場價格計算出天然氣的價格。第二種方法是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相關部門將其作為天然氣價格市場化的目標。但是,第一種方法也沒有被完全舍棄,要不然,各省的門站價格就一樣了。
第一種方法也不能完全舍棄。據業內人士透露,國內陸上天然氣生產成本為每立方米0.6-0.7元,進口中亞天然氣成本為每立方米2.2元,將來從俄羅斯進口的天然氣也差不多是這個價格,而進口LNG的成本為每立方米3-4元。國產的天然氣很便宜,如果也完全按市場價值法計算出的價格銷售,那生產企業就獲得了不能完全屬于它的利潤。這筆賬該如何算?居民是不是也應該從國產天然氣成本低中分享到一部分“紅利”呢?